高效拓展國際業務的首選
主要優勢
低稅率環境:企業利得稅首200萬港元利潤僅徵收8.25%,其後利潤為16.5%,無營業稅、資本增值稅或股息稅。
資金自由流動:無外匯管制,貨幣兌換與資金進出不受限制。
國際聲譽:香港公司名稱可用中英文,提升品牌形象,便於開設離岸銀行賬戶。
維護簡單:每年只需提交週年申報表及更新商業登記證,無需召開股東大會(小型公司可豁免審計)。
成立條件
股東與董事:至少1名(可為同一人),無國籍限制,允許法人持股。
公司秘書:必須委任1名香港居民或持牌秘書公司。
註冊地址:須提供香港實體地址(不可使用郵政信箱)。
股本要求:標準為1萬港元(無需實繳),每股面值可低至1港元。
成立流程
名稱查冊:確保名稱未被使用(中英文可並列)。
提交文件:向公司註冊處遞交《法團成立表格》(NNC1)、公司章程及秘書同意書。
領取證書:約1-3個工作日獲發《公司註冊證明書》及《商業登記證》。
後續事項:製作鋼印、開立銀行賬戶、向稅務局申報開業。
注意事項
若公司無實體辦公室,仍須委任本地秘書及註冊地址。
每年需更新商業登記證並提交週年申報表(逾期罰款可達港幣50,000元)。
建議聘請專業會計師處理審計及報稅,以符合《公司條例》。
成立公司詳細條件說明
成立香港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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